昨天我在听 Lawrence 的播客节目《一天世界 》第三期时,注意到了他读的一则听众反馈(大约从 15'22" 处开始)。一位叫 Bing Can 的朋友向 Lawrence 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在使用音频播放器播放歌单时,声音会忽大忽小?Lawrence 作出的回答提到了 Mastering (母带处理)和「响度战争 」,这些当然都是解释这个问题原因的关键点,但我觉得还有很多细节和基于这个问题的一些观点值得探讨。
与其说这是一个「很多人都遇到过的问题」,我觉得这更像是一个「当你觉得它是问题时,它是问题;当你不知道它是问题时,你根本就不知道它的存在」的问题。Bing Can 这位朋友所提出的疑问似乎恰好证明了我的看法:「似乎并没有电子设备的制造商和播放软件的开发者有解决这个问题的意愿」,其实事实并不是这样的。这也让我联想到了知乎上一位音频算法工程师在讲解 AAC 音频格式时说的一句话:「对不起,都怪我们推广不利。 」当然,这里也可以怪他们没把这种本应 behind the scene(幕后)的工作做好。
在几乎所有可以想象到的,需要电声回放的场合,响度问题一直都存在。从电台广播的声音,到电视台节目的配乐,再到咖啡馆、商场里播放的音乐,音频的制作者和播放者们都想让你获得更好的聆听体验。比如 Lawrence 提到的「母带处理」,就是为了让整张专辑在最终回放时可以在同样的音量控制下得到 Seamless (无缝合线的)声音体验;而在最终回放时,一些软、硬件 Limiter(限制器)或 Normalization (响度均衡处理)的运用,也是为了确保在音量被放大到合理的音量时不会出现响度过大的情况。对此,ITU(国际电信联盟)、ATSC(进阶电视系统委员会)、AES(音频工程协会)和 EBU(欧洲广播联盟)的标准化协会都曾出台过不同的标准白皮书用于规范并确保视频、音频创作者们可以根据要求来实现合理的响度。但标准终归是流于纸面的,执行则是另一回事了。
「响度战争」之所以可以引发唱片界十数年的激烈讨论,是因为这种无限逼近数位音频极限、疯狂压缩动态、提升响度的行为在一方面剥夺了音频的细节,进而损失了音质;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剥夺了终端用户在回放音频时的音量选择权。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这就像忽然有一天,世界上大部分写作者都开始以 Blinkist.app 的标准进行创作,使得你可以快速、直接地获取有且只有的「干货」而不再拥有读到整本书的权利。这是很可悲的事,但这或许对于创作者来说也可能只是一种选择,一种类似于用原声吉他还是用电吉他加效果器的选择。
对于音频本身的响度我们是无法控制的,那播放呢?电子设备的制造商和播放软件的开发者当然知晓这个问题。虽然并不是每个商家和开发者都会给用户提供解决方案,但在二〇一六年的今天,我们平常能接触到的许多软、硬件都有这样的功能。比如,苹果公司的 Apple Music(iOS)和 iTunes(Mac OS),就在 Playback(回放)设置选项中提供有默认不开启的 “Sound Check”(相当于「响度均衡处理」)和 “Volume Limit”(相当于「限制器」)功能;iTunes 音乐商店甚至更进一步地提出了 Mastered for iTunes 标准计划 ,鼓励提交音乐作品的创作者们按照苹果官方的要求制作母带(尽管还是有 Kanye West - The Life of Pablo 这样响度过大的专辑,这是另一个问题了)。Spotify 会默认开启回放设置中的 “Enable Audio Normalization” 选项,YouTube 的视频播放也是同样的。国内各大音乐流媒体播放平台,据我所知,只有 QQ 音乐提供了默认不开启的「自动调节音量」的功能,网易云音乐和虾米上都是没有的。
就在二〇一五年年底,响度战争的几位重要人物(Bob Katz, Ian Shepherd 等)在音频工程师协会的技术委员会发起了关于「规范流媒体播放和网络文件回放响度 」的草案。他们认为,在数位流媒体播放时代打赢这场「战争」变得更容易了,只要能统一流媒体播放的标准(包括普及「响度均衡处理」)就可以倒逼母带工程师们制作更具有动态的音乐。这是非常合理的假设。一般来讲,「响度均衡处理」算法对那些红线专辑回放音质的损害要远高于对动态响度均衡唱片的影响。一旦增大响度的目的在通行的「响度均衡处理」之下化为虚无,单纯地压缩动态、增大响度自然也就失去了意义。同时他们还认为,在流媒体播放设备上实行这种统一标准,可以让听众获得更一致的聆听体验,也就不再会有「声音忽大忽小」这种非常让人困惑的事情出现了。毕竟,数位音乐时代「专辑」的概念已经很模糊了,而「歌单」和「曲库」才是各家竞争的核心。
Lawrence 在回答中还表达了另外一个观点 —— 他认为「响度均衡处理」会带来一些音乐播放伦理上的问题。这听起来太「原教旨主义」了。让我把这个观点更进一步:混音文件被送入母带工作室做最终处理的时候,那个房间里的声音不是任何人可以在任何回放系统里复现的。所以,什么才是音乐家想要表达的?除非有人能回到那个母带工作室,使用同样的设备、同样的音量,坐在相同的位置上,才能听到音乐家想要真正表达的内容。
我认为回放是脱离制作的独立聆听过程,是主观选择的结果,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二次)创作的权利。我喜欢日文中 “Playback” 一词的译法,「再生」。每一次录音被播放,都是再生的过程,这赋予了聆听者「慷他人之慨」的权利和机会。如果把这种聆听体验推到极致,那我们就应该走近音乐家,与声音的发生共现,实践肉体的观测来证明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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